第(3/3)页 韩慎双眸严肃,笔走龙蛇,越写越快。 “最后审人。” “丙丁所见是面貌,还是身形?二人与柳氏、柳父之间有无往来?” “若还不能断案,则可自行按照柳氏所说,来到案发现场,根据对应的证词进行重演,重新走一遍!” “学生以为,疑罪不可轻入。” “污告奸罪者,以毁人名节、害人性命论,当重。” 韩慎写得很慢,就好像真的在断案一般,他的脑海之中甚至浮现出那一日公堂上的情形。 柳氏在哭。 邻人在喊冤。 围观百姓在一阵窃窃私语。 甲则百口莫辩。 这种案子若是县令心急,只听哭声和表面的证据,甲这一辈子便毁了。 所以越是这种案子,就越是不能急,越是不能被泪水牵着走,也不能被所谓的名节二字压垮。 “……” 另一边。 陈法看到这一题,眼睛也一点点的亮了起来。 “查细节?” “验伤口?” “审证人?” 陈法在心里冷笑一声,“如果对方是顶尖的设局高手,伤口是真的,玉佩是真的昨晚偷的,证人也是真的只看到了一个背影呢?” “在绝对完美的伪证面前,按照常理自证,只会越抹越黑,最后百口莫辩,死路一条!” 陈法握着笔,眼神中透出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疯狂。 “这题,既然正常的大乾律难以救我。” “那我就以诬制诬,直接砸碎这个案子!” 陈法在草纸上,笔走龙蛇,写下了一段极其狂野、接地气,却又阴毒到了极点的破局之策。 “若遭此等完美诬告,常规自证难以还甲清白。” “那不妨试试以诬制诬!” “学生若为甲,当立刻令家中老母,即刻前往县衙击鼓鸣冤!” “告什么?” “告我甲在戌时整,于城西家中,因琐事暴怒,持械殴打老母,砸毁家中供奉之祖宗牌位,并窃走家中库房地契!” 写到这里,陈法顿了一下,眼中精光四射,继续写道。 “我甲,必当堂认罪!画押画得比谁都快!” “老母可展示伪造之瘀伤,家中老仆皆可作证戌时我在家中发狂。” “物证、人证、口供俱全!” “如此一来,两案并立!” “一个人怎么可能在戌时,既在城东柳巷逼奸女子,又在城西家中殴打老母砸毁祠堂?!” “既然我在家殴母乃是铁案,那柳巷逼奸便不攻自破!” “柳氏的完美证据链,将因为‘时地互斥’而瞬间坍塌!” 陈法越写越顺,嘴角甚至勾起一抹邪性的冷笑。 “待逼奸案撤销,柳氏因将因诬告反坐之律,被判重罪流放!” “而我殴母砸祠之罪,老母只需在公堂上递交一份《谅解书》,言及‘母子连心,实乃一时口角,不忍见子受刑’。” “依大乾律,亲属相犯,苦主谅解,可大幅减等!” “最终不过是罚银赎罪,或打几十板子了事!” “舍几十板子,破必死之杀局!” “此乃破死局之奇法!” “再者,也可令老父作伪证,告甲在同一时间喝大了,在房中玷污了他的亲白,或者是其他兄弟挚友,道理也是一样的。” “而我大乾,奸污男子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,只要老父说不追究,那就连几十大板都不用挨了,如此,岂不妙哉?” pS:(太难写了,所以来求一下免费的小礼物,感谢大家,拜谢。) 第(3/3)页